責任編輯:李士環
作者:上海社會科學院研究員 尤俊意
民法典的頒布,既是國家政治生活、法治生活的大事,也是人民群眾社會生活的大事。民法、民法典歷來是國家法律體系的一大基石、國家法治體系的重大支柱,也是人民大眾的權利保障、市場經濟的基本遵循、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回顧民法典的來龍去脈、淵源流變是有一定意義的。
“有一樣東西將永垂不朽”
民法之稱,最早來源于古羅馬時代的市民法,特指僅僅適用于羅馬市民的市民法;適用于非羅馬市民的稱之為萬民法。后來,因為非羅馬市民逐步獲得羅馬公民權,因而市民法和萬民法的區分隨之消失。第一部成文法是著名的“十二銅表法”,記載在12塊青銅器上。在東羅馬帝國皇帝查士丁尼時期,進一步將羅馬法整理為法典。
真正法典化的資本主義民事法律始于1804年的法國民法典,后來又有了德國民法典。西學東漸時,東方人從西方的市民法、萬民法、公民法中提出最大公約數,稱之為民法。
民法典的誕生,具有劃時代的意義。恩格斯說:“羅馬法是簡單商品即資本主義前的商品生產的完善的法,但是它也包含著資本主義時期的大多數法權關系。”他認為,法國民法典是“典型的資產階級社會的法典”。但它的立法過程并非一帆風順,在不斷爭論或多次否決后才得以通過。
1789年大革命成功后,法國國民議會通過法律,要求制定一部全國統一的民法典。然而,此后每三年起草的民法草案,都沒有獲得通過。當拿破侖擔任第一執政后,立即任命四位法學家重新立法,四個月即完成民法典草案。
拿破侖對民法典的評價是至高無上的:“我真正的光榮并非打了40次勝仗,滑鐵盧之戰抹去了關于這一切的記憶。但是有一樣東西是不會被人忘卻的,它將永垂不朽,那就是我的民法典。”鑒于他對民法典的貢獻,該法典兩度被稱為拿破侖法典。
德國和日本在制定、討論和審議民法典的過程中,也有過所謂“法典論爭”。德國民法典是規模最大的資本主義民法典,立法過程長達20多年時間。日本從1870年設置制度調查局翻譯法國民法典開始,到1873年在司法省設立民法編纂課、1876年正式起草,再到1898年草案獲得通過,前后歷經28年。在此期間,擁護派和反對派進行了激烈論爭,并與學術上的不同學派、流派結合起來,形成了學術之爭乃至政治之爭。
具有時代特征和中國特色
新中國成立后,立即啟動民事法律的立法工作。最早的兩部法律是1950年的婚姻法和土地改革法。據介紹,從1954年開始起草,1956年底就形成民法典征求意見稿,共四編433條。1962年重啟,1964年下半年完成了民法草案試擬稿,共三編24章262條。1979年又重啟,1980年8月即完成民法草案試擬稿,共六編501條。1982年5月形成第四稿。
根據“改批發為零售,成熟一個立一個”的中央精神,又開始了第四次民法典立法歷程。1985年繼承法獲得通過;1986年民法通則通過;1999年合同法通過;2007年物權法通過;2009年侵權責任法通過。
2014年,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編纂民法典”的要求,開始了兩步走新階段:第一步造好零件,第二步實行總裝。2017年3月,全國人大通過民法總則;2018年至2019年,六個分編草案進入全國人大常委會拆分審議階段;2019年12月,完整版民法典草案進入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審議;2020年5月,十三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通過民法典草案,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我國民法典包括總則、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附則,共七編1260條。它具有極其廣泛的群眾基礎,是人民根本意愿的體現。民法典草案在公開征求意見期間,僅分則部分就收到38萬人的約80萬條修改意見;10次通過中國人大網征求意見,收到42.5萬多人的102萬條意見建議。
我國民法典具有創新性和時代氣息。比如,人格權獨立成編,強化公民人格尊嚴,并對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等都作了規定,屬世界首次;將綠色原則確定為基本原則,也屬立法創新。
同時,積極回應社會需求,作出相關規定——明確住宅建設用地到期自動續期;將法人分為營利法人、非營利法人和特別法人3類;新增非法人組織為民事主體;增設個人信息保護條款;加大對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增加物業服務合同、保理合同,小區公有場所收入歸業主;明確禁止高利放貸;解決高空拋物難題,確保頭頂安全;強化胎兒民事權利保護,禁止性騷擾;規定夫妻共同債務承擔,規定離婚冷靜期,增加遺囑形式;規定見義勇為免責,等等。
如果說法國民法典是19世紀“風車水磨”時代的典范、德國民法典是工業社會的典范,那么我國民法典可以說是21世紀后工業時代的典范,是一部具有時代特征、中國特色、充分體現人民意志的法典。人民的法律人民定,人民的法律為人民,相信我國民法典必將在依法治國和推動國家治理現代化過程中發揮應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