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編輯:李士環
2020年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戰脫貧攻堅之年。實施健康扶貧工程,提升貧困地區醫療衛生服務能力,保障貧困人口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防止因病致貧、因病返貧,是推進“健康中國2030”建設的重要舉措,也是打贏脫貧攻堅戰的一場關鍵戰役。
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健康扶貧工作,對此多次作出重要指示。2016年,我國出臺《關于實施健康扶貧工程的指導意見》。健康扶貧工程被納入“十三五”衛生與健康規劃、“十三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和《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得以全面深入推進。
目前,基本醫保、大病醫保、醫療救助等多路徑健康保障體系已基本建立。自國家醫療保障局成立以來,原本分散于多部門的醫療保障職能得以整合,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等制度良好銜接,形成了貧困人口就醫“接力”保障機制。2019年全國醫療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報告顯示,2019年共資助8751萬貧困人口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直接救助6180萬人次;安排40億元補助資金專項用于支持深度貧困地區提高貧困人口醫療保障水平;幫助418萬因病致貧人口精準脫貧。截至2019年年底,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參保率達99.9%以上。各地還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了一系列貧困人口健康保障政策,例如:建檔立卡戶自付比例不超過10%、大病保險起付線大幅降低等,以切實提高貧困人口健康保障水平。
同時,通過多種路徑安排與制度設計,貧困地區醫療衛生體系建設和醫療服務能力不斷提升。近年來,國家和各地衛生部門通過開展醫院對口支援、醫聯體建設和遠程醫療等方式,引導大型公立醫院充分發揮公益性,鼓勵各類醫務人員積極投身健康扶貧行動,全方位帶動貧困地區醫療機構發展,在醫療技術、人才培養、臨床專科能力提升等方面為當地健康扶貧注入強勁動力。
回顧我國健康扶貧之路,雖已取得諸多成績,卻依然不能松懈。
短期來看,各級政府和部門雖已頒布多項健康扶貧政策,但極個別地區和個人依然存在基本醫療未參保、貧困人口就醫可及性與可負擔性較差等問題,需進一步加強督查工作,及時發現問題,整改到位。中期來看,在一定時期內,剛脫貧人口應該持續享受各項健康扶貧措施,持續加大對已脫貧地區的財政投入,完善基礎建設,引進醫學人才,確保其醫療服務水平持續提升,防止脫貧地區和人員再次因病返貧。長期來看,需進一步提升基層醫療機構服務能力,落實各級醫療機構功能定位,促進優質醫療資源合理分布,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分級診療制度,從根本上保障全體百姓的就醫可及性、可獲得性、可負擔性。
(作者:方鵬騫,系華中科技大學健康政策與管理研究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