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審編輯:牛樂耕
責任編輯:李士環
為切實用好問責利器,提高黨內問責的針對性、規范性和精準度,近日,安徽省安慶市紀委就當前黨內問責工作情況開展調研。調研組通過對2017年以來全市黨內問責工作開展情況分類型、分領域深入剖析,梳理當前影響黨內問責效果的突出問題,并提出進一步提升黨內問責質效的對策建議。
當前黨內問責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問責主體單一。《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以下簡稱《問責條例》)明確規定:“問責決定應當由黨中央或者有管理權限的黨組織作出。其中對黨的領導干部,紀委(紀檢組)、黨的工作部門有權采取通報、誡勉方式進行問責。”調研發現,有關問責的實際工作大多是由紀檢監察機關開展,黨委(黨組)以及組織、宣傳、統戰、政法委等黨的工作部門問責相對較少。如,2017年安慶市紀委共問責市管干部59人,市委未直接作出過問責決定,市委各工作部門中僅有市委組織部問責2人,且均為市紀委調查后移送組織部處理。
問責角度有偏差。通過問責案件發現,主要是針對工作措施不力、工作責任不落實等,就事論事開展問責,甚至存在把問責作為推動工作手段的傾向,問責角度有偏差,政治站位不高,政治效果不強,沒有透過問題本身深入查找其中管黨治黨不力以及在黨的建設、黨的事業方面失職失責等深層次原因。
問責對象把握不準。《問責條例》規定:“問責對象是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重點是主要負責人”,而非普通黨員干部。調研發現,當前普遍存在對承擔具體任務的普通黨員干部實施問責現象。如,2017年安慶市紀檢監察機關對脫貧攻堅領域問責中,縣處級和鄉科級黨員領導干部的比例僅占6.9%,其余均為普通黨員干部。
責任認定難度大。調研發現,相當數量的問責案例由于上級部門督察督辦或者社會輿論關注度高,問責調查時間較緊,加之有些問題時間跨度較長、文件資料缺失,且產生原因復雜,全面查清責任難度較大。
問責程序不夠規范。主要表現為:一是程序執行不嚴謹。少數地方在發生問題事故后考慮到輿論影響,在紀檢監察機關、組織人事部門未辦結問責處理手續情況下,就先行公開通報。二是審批手續不齊全。少數紀檢監察機關在辦理問責類案件過程中,程序意識不強,有的先作出處分決定后補辦手續,有的案卷資料不規范,甚至存在缺項等。三是尺度考量不全面。在問責過程中,多以問題性質、損失程度、社會影響等客觀后果為主進行考量,對責任人主動履職情況、擔當作為情況等主觀方面考量較少。
問責缺乏主動性。調研發現,絕大多數問責都是在問題事故發生后或者任務不落實、措施不力已經產生不良后果的情況下才啟動問責、倒查責任,屬于事后被動問責。從日常監督執紀中發現問題、缺陷、隱患,在事前、事中及時主動問責、提醒糾偏的不多。
提升黨內問責質效的對策建議
壓實主體責任。一要提高認識。各級黨組織特別是主要負責人要加強對《問責條例》的學習,要深刻認識,問責是黨組織的一項重要職責權限,既是權力更是責任。二要擔當盡責。各級黨組織要堅決擔起主體責任,主動扛起問責責任,把問責這一管黨治黨利器切實運用好。三要上下協同。層層壓實問責責任,強化“一盤棋”意識,在黨委(黨組)的領導下,紀委(紀檢組)和黨的工作部門,要協同配合、形成合力,將問責利器威力充分發揮出來。
擺正問責角度。一是聚焦三個責任。按照《問責條例》要求,重點查找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主體責任、監督責任、領導責任”不落實的問題,找準問責的方向和路徑。二要把握問責情形。要提升問責的政治站位,透過現象看本質,仔細探究造成問題事故發生或任務不落實、措施不力等表象背后存在的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以及維護黨的六項紀律不力等方面的問題。三要落實“黨政同責”。對黨員領導干部因領導不力,出現重大失誤,造成嚴重損失,產生惡劣影響的,不能僅依據職能職責、工作分工進行問責,應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責追責”的原則,既追究行政領導責任,也追究黨委(黨組)領導責任,以“黨政雙問責”推動落實黨政“同管、同抓、同責”。
找準問責對象。一方面,要聚焦“關鍵少數”,緊緊盯住各級黨委(黨組)、黨的工作部門及其領導成員,各級紀委(紀檢組)及其領導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人;另一方面,要防止將問責對象隨意擴大化,對普通黨員履職不力、工作失職造成后果的,可以交由紀檢監察機關依黨紀處分條例立案審查,給予紀律處分。
注重調查環節。一要集中力量。要配強調查組力量,抽調經驗豐富、專業性強的人員,在短時間內高質量完成調查工作,回應社會關切。二要全面細致。既要按照責任性質分清全面領導責任、主要領導責任、重要領導責任,又要按照時間進程查明各個時間節點上相關責任人應負的責任。三要實事求是。在責任認定上既考慮問題的性質后果等因素,也考慮責任人的履職作為情況,堅決防止簡單地以問題嚴重程度“對號入座”“自動生成”式的問責,避免出現“不干事不負責,誰干事誰負責,不作為不負責,誰作為誰負責”的負面效應。
規范問責程序。一要堅持在職責權限內開展問責。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以及黨的工作部門,要準確掌握各自的職責權限,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替代。黨委(黨組)要擔起主體責任,該問責時要果斷堅決做出問責決定,紀委(紀檢組)、黨的工作部門要按照規定的權限及方式作出問責處理。二要嚴格依紀依規開展問責。特別是對以紀律處分方式問責的,要嚴格執行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紀律處分條例等規定,嚴格做好初步核實、立案審查、審理等環節工作,全面履行審批、報備等手續,決不能放松程序要求。三要綜合研判把握好問責尺度。要從是否有利于加強黨的建設,是否有利于推進黨的事業的角度出發,選擇適當的問責方式,提高問責的政治效果。要綜合考慮“動機態度、客觀條件、程序方法、性質程度、后果影響、挽回損失”六要件,對符合容錯情形的,可以免責或減輕問責,為擔當作為的干部撐腰鼓勁,營造干事創業的良好氛圍。
實現常態長效。一要拓展問題發現渠道。注重運用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視監督成果,建立問題清單,定期分析研判。把黨內監督與民主監督、社會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有機結合起來,全方位收集問題線索。建立紀檢監察機關與相關職能部門的信息互通機制,暢通問題線索移送渠道。二要常態化開展問責。對發現不擔當不作為不負責的或者存在嚴重問題隱患的,即使未造成后果也要堅決予以問責,及時糾正偏差,防微杜漸。對問責的典型案例,要點名道姓,公開通報曝光,問責一個、警醒一片,實現“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