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審編輯:牛樂耕
責任編輯:李士環
70年前的2月22日,黨中央發布了《關于廢除國民黨的六法全書與確立解放區的司法原則的指示》,此后的新中國白手起家,開始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我們用70年的時間,走出了一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之路。這條道路是依靠中國共產黨自上而下的領導力與人民群眾自下而上改革的推動力相結合,而走出的一條適合中國國情、符合法治規律、具有中國特色又保持了社會主義本質屬性的獨特道路。這條道路的經驗彌足珍貴。
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保證。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面,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條基本經驗。處理好黨的領導與社會主義法治間的關系,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根本性問題。經過70年的探索,我們已形成了“一個根本”,即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保證;“兩個必須”,即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三個統一”,即把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與依法執政的基本方式統一起來,把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與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依章程履行職能、開展工作統一起來,把黨領導人民制定和實施憲法法律同黨堅持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統一起來;“四個方面”,即黨領導立法、黨保證執法、黨支持司法、黨帶頭守法。這“一、二、三、四”的經驗,是我們法治的根本經驗。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理論支撐。中國70年法治建設,堅持了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堅持了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理論成果的指導地位;堅持用馬克思主義與中國實際相結合的最新理論成果,即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指導當下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在2018年8月24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總結的“十個堅持”,就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的精髓和核心。它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思想指南。只有指導思想正確,才能保證道路方向正確。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屬性。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三者有機統一,法治既是黨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人民管理國家的基本手段。我們的法治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法律的根基在于人民發自內心的擁護,法律的偉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誠的信仰。立法要反映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執法司法要保護人民的各種權益。尊重和保障人權既是憲法原則,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一般原則。是否以人民為主體,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與歷史上“以法治民”的封建法治及形式上民主的資本主義法治最根本的區別。
把法治作為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總結我們70年的歷程,習近平總書記得出結論:法治興則國家興,法治衰則國家衰。什么時候重視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時候就國泰民安;什么時候忽視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時候就國亂民怨。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只有法治才具有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功能。70年間,我們在治國理政方式上,實現了從人治向法治的轉變,實現了從依靠政策治國向依法治國的轉變,實現了從法制向法治的轉變,實現了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向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轉變,實現了從依法治國向全面依法治國的轉變,實現了從建設法治國家向建設法治中國的轉變。法治已成為我們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根本途徑。
以良法善治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價值目標。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國。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善治是良法之結果。形成良法的途徑是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良法的標準是體現人民的意愿、反映客觀規律、追求公平正義。把公正作為法治的生命。立法是分配社會公平正義,執法是落實社會公平正義,守法是實現社會公平正義,司法是矯正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司法是社會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線。善治的標準是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以良法促進發展,以善治保障安全,既建設法治中國,也建設平安中國。
全面深化改革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發展動力。全面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的一場深刻革命,必須堅持厲行法治,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改革與法治如車之兩輪、鳥之兩翼,缺一不可。法治對于改革,具有引領、推動、規范和保障作用,而改革對于法治,則具有除去舊法、建立新法、完善機制和創新制度的推動作用。一方面,重大改革必須于法有據,做到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改革,用法治凝聚改革共識;另一方面,把改革決策與立法決策相統一,通過法律改革完善國家各項制度,實現法治現代化。全面依法治國在“四個全面”的戰略布局中具有基礎和保障的地位,而全面深化改革則是其他三個全面的直接動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在改革中發生,在改革中成長,在改革中完善,在改革中發展。
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主要特色。中華法系留給我們最寶貴的治國經驗是德法結合。法安天下、德潤人心。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內心的法律。法律是調整人的行為的,道德是調整人的心靈的,法律和道德要相輔相成、相得益彰。中國歷史上,凡德法結合得比較好的朝代,都能長治久安;凡結合得不好的,要么短促而亡、要么天下大亂。中國歷史上治亂興衰的經驗和教訓,是我們最好的老師。對中華優秀法律文化傳統,我們要創造性地轉化、創新性地發展。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貫穿于立法、執法、司法和守法的各個環節,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法治進步、樹立法治信仰、形成法治文化,形成德法共治、德法融合,這是在世界范圍內最具中國特色的法治經驗。
依法治國與依規治黨相統一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關鍵。辦好中國的事情,關鍵在黨;辦好中國的法治,也關鍵在黨。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這個思想,一方面借鑒了中國歷史上久已形成的“民以吏為師”的傳統,另一方面,這個思想突出強調了要抓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領導干部應該成為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領導干部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具有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依法執政才能實現,依法治國才有保證。實現依法治國與依規治黨相統一,使紀法銜接、紀法貫通,是我們對于社會主義法治建設規律認識的重要升華。
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總抓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包含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及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五個部分。它既是全面依法治國的總目標,也是全面依法治國的總抓手。抓住了它,就能綱舉目張。這個概念一方面表明它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頂層設計的藍圖概念,包含了法治建設的所有內容;另一方面也表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施工概念,讓我們明確什么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點。抓住法治的牛鼻子,把法治作為工程推進,而不是坐視其演進,這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與西方法治的又一區別。
以繼承歷史傳統、延續紅色基因、借鑒外來文明和自我制度創新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內容構成。我們的法治主要是由以上四部分構成的。對優秀中國制度文化的揚棄、繼承形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底色,如單一制、法典化、監察制度、德法結合、以法為教等;紅色基因的延續保證了我們法治的初心與使命的連續性,如土地制度、黨的領導、民主集中制、馬錫五審判方式等;對人類法治共同文明成果的借鑒,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憲法法律至上、司法權獨立行使、權力制約、程序公正、律師制度、法不溯及既往、無罪推定、罪刑法定等;我黨領導人民自我創造的制度則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內容,如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特別行政區制度等。不忘本來、借鑒外來、面向未來,立足中國國情和實際,借鑒人類共同文明成果,而以自我創造為主,這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形成和發展的重要經驗。
(作者: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最高人民檢察院原副檢察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