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審編輯:牛樂耕
責任編輯:李士環
作者:李文靜
10月2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新時代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對加強公民道德建設提出系統布局。“法安天下,德潤人心”,推進新時代公民道德建設,需要強化道德建設的法治保障,進而實現法律與道德的有機結合和融通互補。法治對道德的保障作用,主要表現為兩大方面。
以法載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制度凝聚了社會主義道德的核心要求,彰顯了制度正義。法律從來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始終植根于一個國家的民情與道德之中。法治是由一套價值觀念體系、制度規范體系和執行程序體系共同構成的,它本身就蘊含著國家治理和社會秩序的道德準則,要求以良法奠基善治。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針對道德領域的突出問題,積極引領立法工作,及時把實踐中廣泛認同、較為成熟、操作性強的道德要求轉化為法律規范,大力推動社會誠信、見義勇為、尊老愛幼、保護英烈、規范權力等方面的立法。2013年,《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以上的規定也被解讀為將“常回家看看”寫入法律。2017年,《民法總則》將英烈保護、見義勇為、誠實信用等納入規定范疇,明確宣告要以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立法目的;2018年,《英雄烈士保護法》以專門法的形式對英烈保護相關事宜作出全面細致的規定;同年,《監察法》通過,將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納入監察范圍,旨在打造風清氣正政治生態,引導清正廉潔社會風氣。而在2018年中共中央印發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立法修法規劃》中,明確提出力爭經過5到10年時間,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全面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新時代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進一步指出,要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要求全面體現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體現到法律法規立改廢釋、公共政策制定修訂、社會治理改進完善中,為弘揚主流價值提供良好社會環境和制度保障。道德是法律的基礎,只有那些合乎道德、具有深厚道德基礎的法律才能為更多人所自覺遵行。
以法養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實踐發揮著對道德的保障和促進作用。法治是一個綜合體,不僅包括觀念體系和制度體系,還包括執法和司法體系。通過嚴格執法,利用法治具有的穩定性、普遍性、權威性和強制性,能夠保證道德建設順利進行。那些同時具備合法性、合理性和效率性原則的執法活動,實質就是價值標準和倫理道德在經濟社會領域中的體現,是執法主體自身所處的比較特殊的地位決定了其本身的道德風范和境界與精神面貌,會對社會起到示范作用,成為推動法律貫徹落實的堅實力量。特別是,針對醫療衛生、生態環境、食品安全等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不斷強化執法力度,使敗德違法者受到懲罰、付出代價,就是以法治的力量維護道德、凝聚人心。而司法作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其基本功能在于定分止爭、懲惡揚善,蘊含著社會的基本價值導向,直接影響著人們的觀念和行為選擇。“一次不公正的審判,其惡果甚至超過十次犯罪。因為犯罪雖是無視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審判則毀壞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司法的過程并非機械的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的過程,而是涵攝價值衡度和價值選擇的過程。公正司法意味著辦案過程符合程序公正、辦案結果符合實體公正,意味著受到侵害的權利一定會得到保護和救濟、違法犯罪活動一定會受到制裁和懲罰。一份恰如其分的司法裁判應當有助于激發人向善的天性,引導社會向上的追求。這要求我們的司法,既必須堅持法治,以程序的方式來促進公正或正義,又要在具體的司法活動中入情入理,辨法析理,并在“法”與“理”之間建立起有說服力的關聯,在界分清楚權利的同時,做到勝敗皆服,案結事了,強調案件審理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另外,在糾紛的處理方式上,也要盡可能地多元化,在滿足社會主體多樣化的司法需求的同時,不斷擴大公民有序參與司法的途徑。(李文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