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編輯:李士環
庚子年初,一場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國,對人民生命健康和社會經濟發展產生巨大威脅。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就像一場沒有硝煙的戰爭,以人工智能為代表的最新科學技術在抗疫防疫過程中扮演了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這次新冠肺炎疫情是對我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重要考驗,同時也為我國加快科技發展、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帶來了機遇。不論是處理公共突發事件,還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人工智能都表現出了強大的潛力,這場突如其來的新冠疫情可能是人工智能徹底走出象牙塔,進一步夯實社會基礎設施地位的重要轉折點。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當前,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社會治理現代化出現了新內涵、新問題和新特征。科學技術的迅速發展對于促進創新驅動發展、推進產業轉型升級、提升社會治理水平具有關鍵作用。人工智能技術的興起,不僅是技術層面的革命,也可以推動社會治理層面的革命,人工智能的發展開啟了社會治理的智能化轉向。一方面,以深度學習為代表的新一代人工智能為提高社會治理水平帶來了機遇,有助于推動治理理念和治理方式的創新,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另一方面,人工智能在社會治理領域的廣泛應用也帶來了前所未有的倫理和法律新挑戰,需要社會各界共同努力去尋求解決方案。
依托人工智能:實現從管理向治理的轉變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體現的是系統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綜合施策。良好的社會治理,必須是建立在符合人類與社會發展規律基礎之上的,還必須是建立在治理者與被治理者共同認同共同參與基礎上才能實現的。人工智能的迅速發展是實現良好社會治理的重大契機,一方面,人工智能和大數據資源在教育、養老、醫療、社會保障和安全等領域為社會治理提供技術支撐和動態信息,有利于優化政府治理流程、治理措施和治理方法,提升社會治理的科學性,實現從“剛性”管理到“柔性”治理的轉變。另一方面,在人工智能時代,社會治理體系也將發生重大變革,人工智能的迅速發展有助于進一步打破信息不對稱和社會層級劃分,實現社會治理主體構成從“一元”到“多元”的轉變。政府組織、社會組織和社會個體共同作為社會治理的主體參與其中,他們既是社會治理的參與者,也是治理成果的享有者。通過機器學習設計出來的特定領域的專用智能機器,可以成為有效化解社會難題的得力助手,這有利于構建多層次、多樣性的治理模式,實現全民共建共治共享。
依托人工智能:從“追逐式”治理轉向“預測性”治理
當前社會治理涉及的領域、主體和社會組織紛繁復雜,其中存在的社會問題和矛盾也多種多樣,更需要新的手段加以治理。隨著大數據資源和人工智能技術的廣泛應用,獲取、處理數據和信息的難度、成本大幅降低,治理主體可以利用社交媒體、移動定位、傳感器和其他渠道自動采集海量數據,通過數據擬合和概率分布加強對相關事物的預測性分析,快速、有效、準確地預測識別群眾的真實需求,幫助政府更好地了解被服務人群,實現社會治理由事后決策向事前預警的轉變、從“追逐式”治理向“預測性”治理的轉變,使現有服務更有效率,有限資源得到最合理的分配。
“智能治理”應始終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
“智能治理”必須始終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把增進人民福祉作為智能化社會治理的根本點,讓人民群眾在人工智能時代有更多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政府應建立以信息化為指引的社會治理“大聯動、微治理”體系,在充分溝通和共同參與的基礎上有效激發社會活力,加快人工智能服務普及,時時刻刻注意人工智能應用的社會平等性,給予廣大民眾平等共享人工智能時代發展成果的機會,更加關注貧困落后人群獲取信息和享受人工智能福利的情況。未來,智能治理的趨勢必然是人機智能的不斷融合促進,人的所有行為、所有感覺、所有經歷和所有認識并非都可以完全進行量化和還原到數字層面。機器在人為規則領域中比人存儲量大且準確、數據處理速度更快,在特定場景和既定規則情況下,可以極大提升工作效率,但是在需要情感、創造性和意向性的復雜情境下仍然難以隨機應變。人在自然情境領域中比機器靈活且深刻、信息融合能力更強。人機融合,能夠更好地發揮人類智能和機器智能各自的優勢,建立起更加符合認知和技術發展要求的新模式。人工智能應用于社會治理,除了需要復雜的工程和技術支持,更需要人文和社會領域的思考,我們有必要成立包含哲學家(政治哲學家、科技哲學家、倫理學家)、社會學家和心理學家的專家團隊為人工智能更好地服務社會治理進言獻策。
高度重視人工智能可能帶來的安全風險挑戰
通過機器學習和智能算法對數據進行洞察分析的應用人工智能不僅是各種計算與智能技術的集成,也融合了人的價值判斷和人類智能。我們應高度重視人工智能可能帶來的安全風險挑戰,從制度和技術雙重層面規范人工智能在社會治理領域的應用,加強前瞻預防與約束指導。從制度層面來看,應建立足夠強大的法律保障和監管機制,提高大數據和人工智能應用領域的透明度。政府既要充分發揮科技巨頭企業的支撐和引領作用,與其開展積極合作,同時也要強化對巨頭企業的監督管控能力,規范商業性智能平臺在社會治理過程中對個人信息的獲取和使用范圍。從技術層面來看,應更多鼓勵利用區塊鏈技術管理數據信息的存儲和流動,從技術層面破除科技巨頭企業對大數據資源的壟斷并保障信息數據的安全。以不可逆的分布式數據存儲、點對點傳輸和復雜加密算法為核心的區塊鏈技術為解決數據的獨立性、安全性、開放性等難點問題提供了幫助。區塊鏈技術奠定的堅實信任基礎,有助于形成多頭互聯和多層協作的合作機制,可以克服海量數據造成的風險,強化公共決策的民主性。
人工智能與社會治理的深度融合,既有利于促進人工智能的迅速發展,也有利于提升社會治理現代化水平。我們應主動適應科學技術迅猛發展的態勢,將人工智能技術應用于社會治理,更新治理理念,提升治理水平,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