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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陶燾《光明日報》(2019年03月29日06版)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黨建對基層社會治理工作的引領功能。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的工作最堅實的力量支撐在基層,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問題也在基層,必須把抓基層打基礎作為長遠之計和固本之策,絲毫不能放松;鶎由鐣卫,離不開黨的領導和黨建工作。2015年全國兩會期間,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上海代表團審議時強調,把加強基層黨的建設、鞏固黨的執政基礎作為貫穿社會治理和基層建設的一條紅線。這對當下我們推進基層社會治理與黨的建設具有極其重要的指導意義。
以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創新,是大變革時代基層治理方式與時俱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近年來,我國社會發生明顯變化,流動性、多元化、個性化等特征日益突出;與此同時,單位制的管控職能日益縮小,基層社會治理需求不斷提升,二者交匯對當前社會治理領域提出了一些新的挑戰。在基層社會治理中,黨的領導不能缺失、不可替代,作為基層社會治理的核心力量,黨的建設水平直接關系到基層社會治理的質量,而基層社會治理質量又反過來影響黨領導根基的穩定與否。因此,將黨建問題與基層社會治理問題結合起來,應該是新時代實現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的主要思路。對此,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創新社會治理體制,把資源、服務、管理放到基層,把基層治理同基層黨建結合起來”。黨的十九大報告強調要“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制”。在今后基層社會治理的過程中,要繼續加強和創新黨的建設工作,突出黨組織領導的核心作用,把基層黨組織建設成為“宣傳黨的主張、貫徹黨的決定、領導基層治理、團結動員群眾、推動改革發展的堅強戰斗堡壘”,在此基礎上,充分發揮黨建對基層社會治理的引領功能,提高基層社會治理水平。
黨建對基層社會治理的引領功能應著重體現在方向性引領上。隨著社會發展進程不斷推進,基層社會治理體系日趨復雜,既有涉及基層社會治理關鍵的方向性問題,也有諸多具體事務性問題。黨建對基層社會治理發揮引領作用,應體現在方向性問題上。方向性問題決定著治理道路的選擇,直接影響治理的成效,在方向性問題決策上,黨組織必須起到核心作用,把好方向、掌好舵;鶎由鐣卫肀仨氃邳h的領導下進行,需要突出基層黨組織建設在社會治理中的引領作用,充分發揮基層黨建的載體功能,確;鶎由鐣卫淼恼_方向、整體規劃和統籌協調。在具體事務性問題上,要充分發揮社會治理各主體的智慧,積極支持、鼓勵、引導社會各主體共同參與治理。區分政府、市場及社會的功能定位,提升基層社會治理的法治化、智能化及科學化水準,協調基層黨委和政府之間、不同職能部門之間、政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之間的治理舉措。要注重在事務性問題上給予其他主體以充分的自治空間,引領社會治理其他主體主動參與,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提高我國社會治理的專業化水平。
充分發揮黨建對基層社會治理的引領功能,主要有以下幾個關鍵點。
首先,充分認識當前基層社會治理的形勢與需求。對基層社會治理的發展形勢和需求有清醒的認識與判斷是將黨建良好嵌入基層社會治理的前提。以人民為中心是基層社會治理的本質要求,確保從民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出發,讓更多民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是社會治理理念優化的重要體現。近年來,我國社會發展變化巨大,社會階層結構發生變遷、社會組織迅速發展,基層社會治理的需求也伴隨著這些新情況的出現發生了明顯變化;饣鶎由鐣,維護社會穩定;協調各利益主體的關系,避免社會分化;建立健全社會規則規范等成為當前我國基層社會治理的重要需求。只有把握住各方面需求,才能針對不同對象,有的放矢地開展黨建工作、全方位服務于人民群眾需要,實現社會治理“以人民為中心”的根本價值遵循,基層社會治理的引領功能也才能真正發揮出來。
其次,實現黨建引領由靜態、平面化向動態、立體化轉變。黨建的引領作用主要通過黨的組織建設實現,通過為基層建立黨組織,配備人員、資金,完成上級黨組織精神的傳達和執行等工作,實現黨建引領的功能目標。值得注意的是,隨著基層治理復雜性的日益提升,黨建引領不能僅局限在靜態組織建設、發揮黨組織建設常態化的優勢上,更要注重發揮動態過程中黨組織掌握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的優勢,開發黨建引領的多方面功能。要強化黨建的政治引領功能,形成對于基層社會治理統一的思想認識、標準規則和行動規范;要強化黨建的價值引領功能,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基層社會治理工作的正確導向;要強化黨建的組織動員功能,培育社會動員新機制和社會成員主動參與意識,加強社會各種力量的合作協調,形成多元共治良好局面,提高基層社會治理實效性;要強化黨建的溝通協調功能,整合人力資源、物質資源、精神資源、信息資源等,為各主體搭建良好的溝通平臺,激發各主體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活力。與此同時,針對新媒體時代的新情況,要不斷創新黨建方式,推動形成多層次、立體化的引領格局,促進基層社會治理的規范化和治理功能的不斷優化。
再次,進一步處理好黨務工作與基層社會治理業務工作之間的關系。對于基層社會治理來說,黨務工作與業務工作相輔相成,不能將其割裂開來。黨務工作重在政治引領,而政治引領也要緊扣基層治理的現實問題,解決現實問題。同時保持黨組織強有力的政治引領功能,為基層社會治理提供方向引領和重要保障,促進基層治理發揮實效。因此,要在堅持黨對基層社會治理工作核心領導的大前提下,秉承黨務工作為業務工作服務理念,加強服務型黨組織建設,使黨務工作多角度嵌入業務工作之中,利用黨組織在人員選拔、組織溝通、政策解讀等方面的優勢,為各項業務工作的開展提供豐富資源,實現黨建對基層社會治理的有效引領。
(作者:陶燾,系吉林大學法學院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